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2025共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2025共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时间:2025.06.1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15人
律师解析:
共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方面,要求两个或以上达到责任年龄、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中至少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共犯
主观上,各行为人有共同受贿故意,明知行为会损害公职廉洁性,仍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存在犯意沟通。
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上,各行为人共同实施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完成受贿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小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小胡为了让小朱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商业利益,找到小丽,希望她帮忙牵线并承诺给予好处。小丽将此事告知小朱,两人商议后决定合作。之后,小朱利用职务便利为小胡办事,小丽收受了小胡给予的财物。小胡认为自己是通过小丽办成事,不应算行贿;小朱和小丽则对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要件看,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小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二人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共同受贿罪主体要求。
2、主观要件上,小朱和小丽商议合作,存在犯意联络,都明知行为会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仍希望谋取利益,符合主观要件。
3、客体方面,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客观上,小朱利用职务便利为小胡谋利,小丽收受财物,相互配合完成受贿实行行为,构成共同受贿行为。所以,小朱和小丽构成共同受贿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共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一样的,包括: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 更多>>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