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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时间:2025.06.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33人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一般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是情节轻微危害小。
若毁坏财物价值未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
二是主观无故意。
该罪需行为人主观故意,过失导致财物毁坏不构成此罪。
三是属正当行为。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时,合理范围内损坏他人财物不犯罪。
四是有合法理由。
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置财物,不构成犯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发生口角,小朱一气之下将小胡的手机扔到地上,手机屏幕出现裂痕。小胡报警后要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小朱责任。经鉴定,该手机维修费用为2000元,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标准(5000元以上)。此外,小李因疏忽在搬重物时撞坏了小丽家的花盆,小丽也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小李责任。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扔手机的行为,虽然小朱有毁坏财物的故意,但由于被毁坏手机的维修费用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所以小朱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对于小李撞坏花盆的行为,小李是因过失导致财物毁坏,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缺乏该主观要件,因此小李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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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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