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看守所
超期羁押,即嫌疑人、被告人关押时间超法定期限,主要情形:
侦查阶段,查明
犯罪事实后未及时解除
强制措施,或
期限届满未办延期仍
羁押。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决定,或
补充侦查超次数、期限。
审判阶段,法院未在法定审限结案,致被告人持续被羁押。
若遇此情况,
当事人等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早已查明其犯罪事实,却未及时解除强制措施,继续将小朱羁押。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小朱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导致小朱超期羁押。审判阶段,法院也未在法定
审理期限内审结此案,小朱持续被羁押。小朱的
家属认为这属于超期羁押,要求解除羁押措施,而相关部门认为仍在合理范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侦查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后未及时解除强制措施继续羁押,违反了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查明犯罪事实应及时解除,避免超期羁押。
2、检察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移送起诉案件作出决定,以及可能存在
退回补充侦查超次数和期限的情况,属于审查起诉阶段的超期羁押
违法行为。
3、法院未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使被告人持续被羁押,违反了审判阶段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家属作为
近亲属,有权要求解除超期羁押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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