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咱们要是遇到那种过了法律追诉期的民间借贷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用“我不还”来当借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结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那这个时候借款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不还你钱了,而且法院也会站在他那边。

那是你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或者说你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然后从那天开始算起。不过,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20年了,那法院可就不管你了,除非你能拿出一些特别的理由,让法院觉得应该给你延长时间。所以民间借款这事儿,有时候可能只需要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你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民间借贷这合同也是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这个事。具体来说,就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或者知道对方不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给三年时间让你去告他。不过要是过了整整二十年的话,就算你委屈得不行,起诉到法庭上也没用。除非特别情况发生,比如有什么重大原因拖延的话,法院才可能会考虑给你多加个时间限制。所以,民间借贷这台戏有个诉讼时效的大舞台,但时限只有短短的三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一百八十八条明文说的那样,要是你借了别人钱,那么我们起诉他要求还钱的话,法律上给咱们这个期限就是短短的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且那个欠你钱的人也应该知道这事开始算起,最多就给你这点时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向司法部门主张对其合法民事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定诉讼期限应在三年内完成,除非法律另行作出特别规定。在此基础上,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则司法机关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司法机关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