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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丈夫欠债要还吗

时间:2025.06.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1.若丈夫所欠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用包括共有房产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常见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2.若为丈夫个人债务,通常不能直接执行共有房产中妻子的份额。
不过,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即便以丈夫名义举债,也可能算共同债务
3.实际判断时,要综合债务形成时间、用途、双方举债合意等因素。
对债务性质有疑问,可通过诉讼让法院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二人拥有一套共有房产。小朱在外欠下债务,债权人要求用该共有房产偿还。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动用自己在房产中的份额偿债。双方对债务性质产生争议,小朱称部分债务用于家庭经营,而小丽对此并不认可,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此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或者虽以小朱个人名义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形成债务时双方有共同举债合意,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该房产偿还。
2、若被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小丽在夫妻共有房产中的份额。若双方对债务性质存疑,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定,从而确定该房产是否会因小朱欠债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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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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