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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不予受理如何救济

时间:2025.06.16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211人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申请被拒,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是申请复议。
按相关法律,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满,可在裁定送达十天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是核查裁定。
查看裁定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法律文书是否生效、申请是否过期、法院有无管辖权等。
若裁定有误,可通过复议让法院纠正,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小朱认为自己的申请符合条件,不应被驳回,对此裁定存在争议,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小朱作为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小朱需要检查不予受理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生效、是否已过申请执行期限、是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等。若存在不符合法定条件却被错误不予受理的情况,小朱可通过复议等方式促使法院纠正错误裁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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