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有约定按约定:
若合同明确规定了
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如按日以装修款的一定比例计算,就按此执行。
2.
未约定算损失:
若合同未约定,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
赔偿工期延误导致的实际损失,像另租场地费用、经营损失等。
不过赔偿额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
3.结合实际定:
比如商铺因工期延误未按时开业少赚的利润,可作为损失索赔,具体计算要综合考量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为其商铺进行装修。但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导致商铺无法按时开业。合同中明确约定每日按装修款的一定比例计算违约金,而装修公司认为
违约金过高,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装修工期延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本案中合同明确约定了每日按装修款的一定比例计算违约金,所以原则上应按照该约定计算违约金。
2、若未约定违约金,受损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另行租赁场地的额外费用、因工期延误导致的经营损失等。但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装修公司虽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有约定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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