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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量刑在哪个阶段

时间:2025.06.0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处于侦查阶段,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若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在充分了解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情况下,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时签署具结书。
(二)对于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法律帮助,解释量刑建议的含义和影响,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对于法院,要全面审查案件,参考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同时,根据具体案情依法独立作出最终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案情回顾:

小何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全面审查,依据法律和实践经验,就小何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和幅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小何自愿认罪,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然而,小何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过重,对此表示异议。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随案移送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提出量刑建议是其职责所在。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时,检察院也会明确量刑建议。
2、虽然检察院提出了量刑建议,但最终的量刑权在于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依法进行裁判,小何认为量刑建议过重的异议,法院会结合全案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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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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