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
借贷关系可成立。
婚姻
存续期财产分共同与
个人财产,一方用个人财产
借给另一方,有借贷合意且款项交付,就构成借贷。
2.法律保护此借贷。
离婚时,借款方需按约定还钱,用于个人事务的借款,还款责任更清晰。
3.用
共同财产出借较复杂。
是否构成借贷要结合
借款用途、双方约定等具体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小何有一笔个人财产,小丽因个人事务需要资金,小何便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借给小丽,二人签订了
借条,小何也实际交付了款项。后二人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何要求小丽按照借条偿还借款,小丽却认为夫妻之间不应存在借贷,拒绝偿还。
案情分析:1、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本案中小何将个人财产借给小丽,双方签订借条且款项已实际交付,形成了有效的借贷合意,构成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由于借款是用于小丽个人事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在离婚时,小丽作为借款方应按约定偿还借款给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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