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怀孕被判处
实刑者,
符合条件能
暂予监外执行,不过
监外执行时间不能用来折抵
缓刑考验期。
2.怀孕的妇女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缓刑是给罪犯一定考验期,条件符合就暂不执行
刑罚。
3.暂予监外执行是改变
刑罚执行方式,监外期间刑罚在实际执行;
缓刑考验期内原
判刑罚暂不执行。
所以二者不能相互折抵。
案情回顾:小何因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判决时她已怀孕。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小何暂予监外执行。之后小何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其
家属认为这段时间应折抵缓刑考验期,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检方认为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怀孕妇女,法律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这是对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考量。小何怀孕被判处实刑,符合暂予
监外执行条件。
2、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有法定考验期限;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并非
刑罚种类。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刑罚在实际执行,而缓刑考验期内原判刑罚暂不执行。所以小何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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