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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外债应该写进去吗

时间:2025.06.0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34人
律师解析:
1.明确外债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写进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承担。
2.确定承担方式:
可约定按比例分担,如一方60%,另一方40%;
也可让一方承担全部,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承担方可事后追偿。
3.规范书写协议:
清晰写明债务种类、金额、债权人信息及承担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在处理外债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各自承担一半债务,小丽则觉得自己经济状况差,要求小朱承担60%。同时,对于外债信息是否要详细写进离婚协议书,两人也有不同看法,小朱觉得简单提及就行,小丽坚持要明确债务种类、金额、债权人等信息。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本案中两人应先明确外债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写进离婚协议书。
2、在承担方式上,他们可约定各自承担一定比例,如小朱承担60%,小丽承担40%;也可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承担方偿还后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3、为避免日后纠纷,离婚协议书中应清晰写明债务的种类、金额、债权人信息以及双方对于债务承担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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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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