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区分
债务性质
婚前男方
个人债务,通常婚后不用共同还。
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可能要共同承担。
婚后男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产生的债务,属于
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婚后男方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2.关键是判断债务用途,以此确定是否共同偿还。
建议收集债务
证据,准确判断性质。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婚前有一笔外债,婚后债权人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同时,小朱婚后还以个人名义借了两笔钱,一笔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另一笔
数额较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小丽认为
婚前债务和超出日常所需的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债权人则认为小丽应和小朱共同偿还全部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无需夫妻共同偿还,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小丽就可能要共同偿还。
2、小朱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和小朱共同偿还。
3、小朱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小丽无需偿还。所以关键是判断债务用途等情况,可收集相关债务证据来确定是否需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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