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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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7天之内受理,《民事诉讼法》第126条对到法院起诉离婚几天受理的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即便不符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也应该在7天之内明确告知原告。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离婚的法院,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如果法院最终给当事人的答复是不接受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有关人员也可以直接提起上诉,接受案件。

去法院起诉一般在一周之内就会决定是否受理此案件,如果对于不会受理的就会说明其情况;对于案件只要一旦立案一般就会在三个月之内进行结案,而对于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