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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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占罪具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资格。在案件中,如个人或单位的财产遭受非法侵占,涉及金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受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便需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得对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材料,按其各自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查。

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犯罪行为,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展开立案和侦查活动。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不合法地占据了所在单位的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即较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公安机关应及时启动相关的侦查程序。关于立案的具体标准,通常与涉案金额有关,尽管各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但普遍而言,该金额区间大约在人民币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着对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等多项重要职责。因此,在遇到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都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而出警彻查后的公安机关,若判定确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依法予以立案。

职务侵占罪系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立案侦查。由于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实施者并非属于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范畴,故而应依照案发地所归属的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的立案侦办,若嫌疑人为本地区居住人口且适宜由其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也可遵从这一原则。

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处理顺序:先抓捕犯罪嫌疑人还是先行立案侦查涉及到被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罪行的案件中,司法程序的正常顺序应当是先行立案调查,随后再对犯罪嫌疑人展开传唤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获得明确立案许可之后,方有权开展深入的侦查工作,包括收集与调取各类相关证据等等一系列步骤。而传唤则是为了查明真相并搜集证据而采取的一种合法手段,其所针对性的对象主要为那些无需实施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