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刑期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

刑期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

时间:2025.06.0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79人
律师解析:
1.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此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2.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此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此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无期徒刑从判决宣判日起算,宣判前羁押日期不能折抵。
5.死缓期间从判决确定日起算,期满减为无期或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日起算。

案情回顾:

小许因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处理。在审判过程中,对于其刑期的计算产生了争议。小许曾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他的刑罚可能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中的一种,不同刑罚种类下刑期起始时间和羁押折抵情况不同,各方对于应适用哪种计算方式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若小许被判处管制,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若判处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若为有期徒刑,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若判处无期徒刑,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5、若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在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从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时间开始的,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 更多>>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