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后
住房公积金是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
工资、经营收益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也在“应共同所有财产”范围内。
2.司法实践里,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金,一部分来自个人工资扣除,一部分由单位缴存,属于工资组成。
所以婚后一方或双方的
公积金应认定为
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
感情破裂决定
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对于小许婚后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小许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自己
个人财产,不应分割;而小丽则主张婚后的住房公积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住房公积金属于此类。
2、在司法实践中,住房公积金一部分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由单位为职工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婚后小许的住房公积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的主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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