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跨省抓捕不等于已
批准逮捕。
跨省抓捕是警方为侦查
犯罪,控制嫌疑人以深入调查案件的行动。
2.批准逮捕属检察院职权。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认定嫌疑人
犯罪事实清晰、
证据充分,应追究
刑责且符合
逮捕条件时,会提请检察院批准。
3.跨省抓捕只是侦查环节,和是否
批捕无必然因果。
抓捕后要经系列法律程序,才能确定是否批捕。
案情回顾:警方接到
报案后,发现
犯罪嫌疑人小何已逃窜至外省。为了执行侦查任务,警方跨省将小何抓捕归案。小何
家属认为既然被跨省抓捕,那肯定已被批准逮捕。但警方告知家属,目前只是抓捕控制小何以便进一步调查,是否批准逮捕还需后续法律程序确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跨省抓捕是警方为执行侦查任务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行动,目的是控制嫌疑人以便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它属于侦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2、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公安机关需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
刑事责任且符合逮捕条件时,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检察院审查批准后才会作出
逮捕决定。所以跨省抓捕和批准逮捕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