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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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规定,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其被关押期间,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进行直接探访和交流的。此种安排旨在保障被关押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具体而言,依照该法规条文,仅律师可在严格规定的时间段内,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之后,得以会见涉嫌犯罪的人。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要求,在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家属或亲朋好友不得前来探望。但依照该条例中关于辩护律师的相关条款,辩护律师可以在规定期限之内与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因此,在案件的刑事拘留期为10日之际,除开其他特定情况,未经公安部门特许,通常不会允许他人前来探视。然值得注意的是,辩护律师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与被拘押者进行会面,且不受上述限制条件的约束。

在司法程序中,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其家属通常是无法进行探访的。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仅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拘留期即将结束或变更为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其家属方能与被拘禁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往。因此,在涉嫌刑事案件并被拘留的这段时间内,往往是无法确切地行使探望权的。

对于受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保护的人员来说,他们的亲朋好友及其家属可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相关法规中的规定时间前往看望;而作为专业人士的律师,则需凭本人的律师执照、律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方能进行会面。然而,若因触犯刑法而遭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仅允许辩护律师进行探访,其亲属及朋友则无法进行探视。

如果被人伤害了,还因为这个犯罪被拘留或监禁了,那么在拘留和囚禁期间,是可以探视的。但是,具体能探视的时间,还有探视的规定,可能会因为地方不一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在行政拘留的案件中,只要得到了许可,就可以申请去探视;可是在刑事拘留的事情中,通常只有辩护律师才能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