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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借钱应该还给谁

时间:2025.05.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26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出借资金,还款对象依情况而定。
若以夫妻双方名义出借,债权属共同债权,借款人应还给夫妻双方,双方收回款项权利平等。
2.若仅一方名义出借,通常也是共同债权。
但出借时表明为一方债权,或有财产分别制约定且借款人知晓,还款归出借方个人。
3.判断债权性质是关键,要看出借意思、财产约定等。
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判定还款对象。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他们共同将一笔资金出借给小胡,借款时借条是以小何一人名义出具。借款到期后,小胡准备还款,小丽要求小胡将款项还给她和小何两人,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权;但小胡觉得借条上只有小何名字,想仅把钱还给小何。双方因此就还款对象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本案中虽然借条仅以小何一人名义出具,但此借款是小何和小丽共同出借,若无证据表明出借时明确表示仅为小何一方的债权,也无夫妻财产分别制约定且小胡知晓的情况,该债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
2、鉴于该债权为夫妻共同债权,小胡应将款项归还给小何和小丽两人。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还款对象争议,可诉诸法律,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还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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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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