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协助信息犯罪的异地开庭能否选择不出庭的问题必须前往。不论所涉案件系民事诉讼案件抑或是刑事诉讼案件,凡遭遇外地法院正式立案起诉,被告方均须亲临法庭出席。若固执拒绝出庭聆听,法官将依据诉讼法之相关条文进行缺席审判公正裁决。如此一来,当事人将失去自我辩护的权利和机会,甚至可能承受严重的法律后果。倘若确属必须亲自参加的案件,如故意逃避不出席,则有可能被强制拘传来庭受审。

在异地办理取保候审后,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般流程是这样的:法院会先通知被告及其律师开庭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被告得按照通知的时间到庭。庭审中,有法庭调查和辩论两个环节,被告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为自己陈述和辩护。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异地取保,被告也有义务配合司法,按时到庭。

国家司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实行取保候审,被取保者需遵守:不擅自离开所在市、县,住址、工作等变更须24小时内通知执行机关,准时出庭受审,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篡改或隐瞒证据。

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开庭。原则要求本人出庭应诉,如果不出庭,在官司中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如果实在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