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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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如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至于流水高达八百万元这一情况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则需依据犯罪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所涉及到的流水额高达15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通常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亦或并处罚金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属于数额犯范畴,因此犯罪数额并不直接作为量刑的主要依据。然而,如果在构成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更为严重的那项规定进行相应的定罪和惩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涉及帮信罪的情况下,若银行流水总额超过百万元人民币,那么涉案人员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涉及到帮信罪行,银行流水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就必然会被判处实体刑罚。

根据我方了解到的相关法律规定,涉嫌参与此类行为的被告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惩罚,同时或需承担罚金责任;然而在实际判罚当中,还需要考虑到被告的自首情况和坦白程度等各种因素以及其在此事件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大小。若被告在此过程中并未获取任何经济收益,甚至仅是一次性出售银行卡所获得的利润微薄,那么他们有望争取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

关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法律适用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现进行详细阐述如下:首先,行为人知晓并默许(即主观上的明知)他人以信息网络为媒介,开展任何形式的犯罪活动,同时积极参与或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为刑事违法行为,并受到刑事制裁,通常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