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和
拘留期是相互独立的,前者不包括后者。
2.先说拘留。
它是在紧急状况下,针对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
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拘留的期限比较短,只是一种应急手段。
3.再说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这个期限是从嫌疑人被逮捕之后开始计算的,并且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有不同的时长规定。
通常情况下,一般
刑事案件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件情况复杂,到了两个月期限还没办法终结,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获批后能延长一个月。
另外,如果是交通极其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还可以向省级检察院申请再次延长。
综上所述,拘留期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在期限计算上也不存在包含关系。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被警方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在计算
羁押时间时,小朱
家属认为拘留期应算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内,而警方则认为二者相互独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包括拘留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较短;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后开始计算,二者是相互独立的阶段。
2、一般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所以期限计算不存在包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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