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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讼期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时间:2025.05.20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331人
律师解析:
1.借款诉讼期通常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期是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此阶段案件在审理,无强制执行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2.强制执行要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像判决书、调解书明确了义务和履行期限等。
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权利人才能申请。
3.诉讼中若有特殊情况,如先予执行裁定符合条件可先执行部分款项,但这不是普遍的强制执行,有严格法定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到期未还。小李在借款诉讼期内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朱认为诉讼期内不应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法院在审理中需明确在诉讼期内小李是否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借款诉讼期是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在此期间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尚未产生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法律文书,所以一般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需以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为依据,只有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权利人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虽然在诉讼过程中存在先予执行裁定等特殊情况可先执行部分款项,但这并非普遍意义的强制执行,且有严格法定条件限制,本案中若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小李在诉讼期内申请强制执行不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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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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