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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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中,一般来讲是不要求签署认罪认罚谅解书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并接受法律制裁,这样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理。不起诉决定就是说嫌疑人行为轻微,不需要刑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罚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通知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书,意味着检察院已经审查了案件,有足够证据指控他犯了帮信罪。签署后,当事人可能会在量刑上获得减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会得到最轻的刑罚,最终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细节。

检察院退回侦查后,公安机关可根据侦查需要再次深入调查取证,力求获取新证据并提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需注意,退回侦查次数受法律限制,最多两次。每次退回都应基于实际情况判断原因和必要性。

签署认罪认罚书意味着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这有助于检察院依法从轻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特定情况下,如盲、聋、哑者等无需签署。满足速裁程序条件,审查起诉期限可缩短。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检察院不起诉又让签认罪认罚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