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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国家财产罪立案标准是啥

时间:2025.05.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侵害国家财产罪这种说法不太准确,准确来说可能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
下面说说该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
这里的公私财物,既包括国家财产,也包括个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
2.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三次以上。
不管每次毁坏财物的价值多少,只要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就可能符合立案条件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纠集多人公然进行破坏,性质更为恶劣。
4.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比如毁坏财物的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等。
如果故意毁坏国家财产,符合上述标准之一,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追诉
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毁坏财物,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国家财产损坏,通常不构成此罪。
一旦罪名成立,犯罪嫌疑人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判罚会结合毁坏财物的价值等情节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为发泄个人情绪,多次故意破坏国有公园内的公共设施。第一次砸坏了公园的路灯,第二次毁坏了公园的长椅,第三次又破坏了公园的指示牌。经统计,被毁坏的财物总价值达六千余元。公园管理方发现后报警,小朱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小朱称自己只是一时冲动,并非故意为之。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且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小朱虽称并非故意,但从其多次实施破坏行为来看,主观上具有故意毁坏的故意,应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会根据其毁坏财物的价值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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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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