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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管制拘役属附加刑吗

时间:2025.05.11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415人
律师解析:
1.概述:
取保候审、管制拘役都不属于附加刑,它们在性质和适用方式上有明显区别。
2.取保候审:
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里,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司法机关,对于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让其找保证人或者交保证金,还要出具保证书保证能随传随到。
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不用被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
3.管制和拘役:
二者属于主刑
主刑是主要的刑罚方法,只能单独使用,不能附加适用。
管制并不关押罪犯,但会限制其一定自由,罪犯要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接受改造。
拘役则是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且让其就近参加强制劳动改造。
4.附加刑:
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比较灵活,既可以和主刑附加在一起适用,也能单独适用。
总之,取保候审、管制、拘役和附加刑有着不同的定义和适用规则。

案情回顾:

小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何认为取保候审是附加刑,不应单独适用,而司法机关判定管制和拘役属于主刑,附加刑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小何对此存在疑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刑罚,是司法机关责令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不予羁押的措施,所以不属于附加刑。
2、管制和拘役属于主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管制限制罪犯自由在监督下改造,拘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含罚金等,可附加或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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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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