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是否需要对亲
人死亡担责,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需担责情况:
若存在法定救助义务却故意不及时送医,最终导致亲人死亡,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婚姻、
监护等关系中,像配偶、父母对患病亲人有法定救助义务。
若在有能力送医的情况下故意拖延,可能构成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或
过失致人死亡。
这种情况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客观上的不作为与亲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不仅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还需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2.无需担责情况:
如果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比如遭遇突发恶劣天气、交通瘫痪等,导致无法及时送医,由于主观上没有过错,即便亲人不幸死亡,通常无需承担责任。
总之,判定是否担责,要综合考虑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等多方面情况。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丽突发疾病,小何本可及时送医救治,但因担心费用问题,故意拖延了送医时间,最终小丽不幸离世。小丽
家属认为小何应为此负责,而小何则称当时只是想再观察一下,并非故意不送医,双方就小何是否担责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何与小丽是夫妻关系,小何对患病的小丽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小何能送医却故意拖延,主观上存在过错,其不作为与小丽死亡有因果关系,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需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
赔偿责任。
2、若小何是因突发恶劣天气、交通瘫痪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及时送医,主观上无过错,即便小丽死亡,通常无需担责。但本案中小何是因担心费用故意拖延,不符合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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