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行贿罪中“谋取利益”情形如下:
一是谋取
不正当利益,即违反
法规政策的利益,或让对方违规提供便利。
在商业活动里违背公平原则,给相关人员财物来获取竞争优势,也算此类。
二是谋取正当利益给
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通常不算行贿。
若被勒索且没获不正当利益,也不认定为行贿。
另外,“谋取利益”不要求实际获利,有主观意图且给财物就可能构成
犯罪。
具体要结合案件事实和
证据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为了能在一个大型项目的招标
投标中获取竞争优势,给负责该项目
招标的国家工作人员小胡送去了一笔财物。小朱认为自己是为了公司正常参与项目,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而相关部门则认为小朱在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财物,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招标投标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小朱为了在招标中获取竞争优势给小胡送财物,符合此情形。
2、“谋取利益”不要求实际获取利益,只要有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就可能构成行贿罪。小朱有谋取在招标中优势的主观意图且给予了财物,若最终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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