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定期查被告财产,发现可执行财产便
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要主动找财产线索,如到期债权等,找到后告知法院。
2.被告无财产又
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企业法人资不抵债,可
申请破产清算。
3.对被告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促其履行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朱欠款。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调查发现小李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小朱认为法院应加大执行力度尽快
追回欠款,而法院表示会按程序先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定期查询小李财产状况。小朱对此不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调查小李财产线索的义务。
案情分析:1、在执行被告无财产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定期查询被告财产状况符合法律规定,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即可恢复执行。
2、申请执行人有义务积极调查被告财产线索,如到期债权、隐藏或
转移财产行为等,发现后及时告知法院,小朱应履行该义务。
3、若小李确无财产且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若小李是企业法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申请其
破产清算。此外,还可对小李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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