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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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没有犯罪意图和故意的非法集资业务人员,可能会被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这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职务、参与程度和所获利润等因素。对于那些不知情的人,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非法性质,并且没有积极参与,那么他们可能会减轻责任。然而,如果他们应该察觉到异常但没有警觉或采取行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逃避不了法律的责任。

员工若对非法集资不知情且无犯罪意图,则不应定罪。诈骗罪一般判3-7年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或涉及巨额资金可能面临更长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没收财产。非法集资超百万视为“数额巨大”,但过失或无意不构成此罪。

员工若对非法集资不知情且无犯罪意图,则不应定罪。诈骗罪一般判3-7年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或涉及巨额资金可能面临更长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没收财产。非法集资超百万视为“数额巨大”,但过失或无意不构成此罪。

对业务员的处罚相对是比较轻的,并不存在恶意诈骗的意向,虽然从事集资诈骗行为,但是并不之情,法律对于此类情形也重新考虑的。但是集资诈骗是属于违法行为,大家如果发现所在公司存在集资诈骗的,可以依法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如果有证据证实业务员明知某投资担保公司无支付能力,或明知有关责任人员可能携款潜逃,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可算作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