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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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一并计入受贿数额。下文中,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多次受贿如何累计数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人进行行贿,一般来说是按照行贿人的累计计算来进行,其犯罪事实达到相关数额,则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数额来进行相关判刑。一般来说是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会处三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个人多次行贿数额就是累计进行计算的;对于个人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一般就会处按行贿罪的条款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还有就是向三年行贿以上的,或者是违法所得到的,都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