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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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赌博罪且资金流动达法定标准的嫌疑人,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认定赌博罪需基于行为人故意追求金钱收益的目的。消遣性赌博不构成此罪。即使未实际获利,若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进行赌博,仍构成赌博罪。

个人网赌流水过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深入解析。仅参与网赌属违法行为,应受行政拘留。若涉及组织、策划推广或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则构成开设赌场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因此,网赌行为须警惕,以免触犯法律。

网络赌博无论流水大小均属违法行为。个人参与网赌,即使流水庞大,一般仅受行政处罚,不会判刑。但若有营利目的,组织他人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将触犯刑法,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以赌博罪立案追诉。以赌博为业的,也应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