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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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如下所述: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严格管理秩序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其次,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第三,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签署、履行经济合同时,采用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段,企图非法获取相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至于主观方面,必须为明知故犯,并带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

恶意透支信用卡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意图。例如,持卡人没有还款能力却仍然大量透支,不归还欠款;或者将透支的钱款用于挥霍,导致无法还款;甚至直接逃匿、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等,这些行为都被视为非法占有,将触犯法律。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应该遵守信用卡使用规定,按时还款,避免恶意透支。

虚假信息中标涉嫌合同诈骗。根据法规,故意隐瞒真相或编造虚假信息中标,获取不当利益且数额较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例如,明知无履约能力却欺骗对方签约以非法占有财物,违反刑法合同诈骗罪条款。这种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

一房多卖涉嫌违法,触犯《刑法》,或构成合同诈骗罪。故意欺骗签订合同骗取财物者,应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购房需谨慎,了解法律风险,诚信交易,共建和谐市场,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借钱不还可以构成诈骗罪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