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民间借贷纠纷里,依据相关法律,通常可在被告住所地
起诉。
1.被告住所地的界定
被告住所地一般指的是被告的
户籍所在地。
不过,要是被告住所地和
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
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在内。
2.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的好处
在
借钱不还的案件中,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益处颇多。
从法院角度看,便于送达法律文书,能
保证被告及时收到
诉讼相关材料,让
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对原告而言,也有利于开展
收集证据等诉讼活动。
所以,在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若能明确被告准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向该地法院提起诉讼,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比较常见的维权办法。
案情回顾:小许
借给小李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已过,小李却拒不还钱。小许欲起诉小李,小李户籍所在地在A市,但他已在B市连续居住两年。小许不知该向A市还是B市
法院起诉,认为在A市起诉更方便自己,而小李称应在B市起诉。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可在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籍所在地。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小李虽户籍在A市,但在B市连续居住两年,B市是其经常居住地。
2、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便于法院送达文书和原告收集证据。所以小许应向B市法院起诉,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利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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