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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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否意味着无需在监狱服刑在完成监外执行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不会再次被宣判刑罚。然而,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面临重新收押于监狱之中的命运:发现先前申请暂缓监狱执行的条件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了关于暂缓监狱执行的监管规定;以及暂缓监狱执行的情形已经消失,而罪犯所应服刑的期限尚未届满。

罪犯监外执行后是否需要重新入狱,得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是罪犯守规矩,没再犯法,或者没违反监外执行的规定,可能就不用坐牢了。但要是违规了,或者又犯罪了,那就得被重新收监,刑期还有可能变长。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司法安排,允许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监狱外服刑,期间计入刑期。当原定的执行条件消失时,如刑期未满,犯罪者需返回监狱继续服刑;刑期届满则立即获释。这本质上是对常规囚禁制度的暂时调整。

监外执行并非意味着罪犯无需坐牢。尽管经过监外执行程序后,罪犯通常不再面临刑事审判和定罪量刑的风险,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等,罪犯的监外执行资格会被撤销,重新收押入狱。这些情况需由人民法院作出明确决定,并通知相关执行机构。

监外执行后是否可能再次服刑 1.通常情况下,监外执行者无需重返牢狱。 2. 但若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消失而刑期未满,可能需重新入狱。 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做出收回监外执行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