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职务侵占罪主体不限于企业员工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非只局限于企业员工。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若
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2.“其他单位”的范围
这里所说的“其他单位”,涵盖了非国有公司、企业,还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也就是说,这些单位的人员也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3.其他可能构成
犯罪的主体
除了企业员工,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同样可能构成此罪。
比如民办学校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学校财务,若其利用这一职务之便侵占学校资金,就可能被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
4.关键判定因素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泛,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
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而不是局限于特定的身份。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民办学校的管理人员,受学校委托管理学校资金。在任职期间,小朱利用职务便利,将学校的一笔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学校发现资金短缺后,对账目进行调查,锁定小朱有重大嫌疑。小朱认为自己不是企业员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学校则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1、职务侵占罪主体不限于企业员工,“其他单位”涵盖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民办学校属于此范围,小朱作为学校管理人员符合主体要求。
2、小朱受委托管理学校资金,利用职务便利将学校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关键在于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故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