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损害赔偿:
若多个
债务人违约致
债权人受损,债权人能让任一违约方担全部
赔偿责任,支付
赔偿金弥补实际及
可得利益损失等,支付方后续有
追偿权。
2.继续履行:
在合同可继续履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各违约方都要按约定完成。
3.采取补救措施:
若标的物质量不符要求,如需修理、更换等,违约方需共同担责使标的物达标。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小胡
签订合同,由小李和小胡共同向小朱提供一批货物。然而,小李和小胡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给小朱造成了
经济损失。小朱要求小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对货物进行修理使其符合质量标准,但小李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应由两人共同分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违约损害赔偿方面,根据规定,当多个债务人违约造成债权
人损失时,债权人小朱有权要求任一违约方小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李支付赔偿金弥补小朱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后,可向小胡进行追偿。
2、对于继续履行
连带责任,由于合同可继续履行,小朱有权要求违约方小李和小胡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二人都有责任按约定内容完成履行。
3、在采取补救措施连带责任上,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小李和小胡需共同承担使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责任,如对货物进行修理、更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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