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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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而达成谅解协议的情况下,归案后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得到适当的减轻或从轻处罚。

即使家属出具了谅解书,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谅解书可以作为量刑依据,可能获得较轻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规则致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刑期可能增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刑期可达七年以上。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开车撞死人不给谅解书是否会坐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