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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贷款如何定罪

时间:2025.04.13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31人
律师解析:
在我国,恶意透支贷款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的限额或期限透支,而且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认定恶意透支有几个必要条件:
1.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持卡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大量透支资金用于个人挥霍等。
2.透支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或者超过了规定的还款期限。
3.银行进行催收后,持卡人仍拒不归还欠款。
一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量刑
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还会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持有某银行信用卡,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大量透支信用卡用于个人挥霍。银行多次对其进行催收,小朱均未还款。银行按照规定进行了两次正式催收后,超过三个月小朱依旧未归还欠款,银行遂将小朱起诉至法院,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催收仍不归还等条件。小朱明知无法偿还仍大量透支用于挥霍,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小朱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欠款,且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根据犯罪数额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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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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