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如何审理信用卡管理的刑事案件的呢?自己办理了一个信用卡的,一直有逾期的,他们催收三个月,没有还款,是否涉嫌恶意透支的呢?

陕西 - 安康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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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陕西 - 安康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1-03-27 06:3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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