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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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采取的取保候审程序期间,若当事人被最终判定为罪犯,那么他所受到的刑事拘留处罚将具备一定的期限规定。根据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有关法规,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措施的有效期最长不能超出十二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内,法院必须认真对待相关案件,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审理,并根据查明的事实情节,依法做出最后的判决结果。

通常情况下,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出现直接抵消拘留期限的现象。在我国现行法体系内,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程序制度,其赋予了被告人在无需羁押的前提下持续等待审判的权益。相较之下,拘役作为由法庭作出的判决罪名,二者性质存在显著差异。尽管取保候审阶段的行为作为量刑情节具有一定影响力,然而并不能够直接缩短或减少罪犯面临的拘役期限长度。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刑期的期限。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上的强制性措施,其授予了犯罪嫌疑人为满足特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合适的担保人)后,有机会在自己的居所里等待法庭的司法规制,而无需像其他被逮捕者那样在监狱里接受监禁。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得以顺利展开,并且并未将惩罚犯罪作为主要目标。反之,拘役则是由法庭根据案情和证据做出的一种处罚形式,属于刑事刑法范畴。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通常并不会将其抵扣作为拘留期限的部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的司法程序,能够使刑事被告人在未受拘禁的前提下,静待进一步的庭审裁决,但是这种状态并不等同于已经扣除的刑期或者拘留期限。在现实当中,如果某些被告人在遭受拘留之后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方式,那么他们在此之前所服的拘留罪行,往往会被法院在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时酌情考虑进去。

取保候审,作为当今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其本质意义在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施加特定的强制手段,要求相关人员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此确保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逃避或者阻碍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