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侵害名誉权案件中,确定
管辖法院主要依据《
民事诉讼法》。
以下是具体说明:
1.管辖法院类型:
一般由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其中,侵权行为地包含侵权行为实施地和
侵权结果发生地。
2.侵权行为地不一致的情况:
当侵权行为实施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一个
法院起诉。
例如,一篇侵权文章在A地发布,但却在B地对原告名誉造成了损害。
这种情况下,A地作为侵权行为实施地,其法院有
管辖权;
B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当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原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进行
起诉。
3.被告住所地法院:
除了侵权行为地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同样拥有管辖权。
所以,当遭遇
名誉权侵害时,
当事人要准确判断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从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诉讼,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A地发布了一篇侵害小丽名誉权的文章,该文章在B地广泛传播,给小丽在B地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小丽欲起诉小朱,对于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产生争议,不知是A地、B地,还是小朱住所地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侵害名誉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2、在本案中,A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B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小朱住所地为被告住所地,这三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小丽可任选其一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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