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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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因非公有制机构,不涉及公款概念,故在正常经营中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主要适用于公有制单位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因此,个体工商户通常不会涉及此罪名。

个体户资金被挪用不满足挪用资金罪的法定条件。由于个体户被视为合法企业,资金活动被视为商业行为,挪用顾客资金应视为商业争议,而非刑法中的犯罪。挪用资金罪需满足:一、挪用单位资金;二、利用职务便利;三、挪作私用或借贷,金额较大,持续三个月未还,或虽不满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

个体工商户不存在职务侵占罪的,一般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的工作人员,而对于个体工商户是属于自然人,在主体要件上就不符合;在确定职务侵占罪时也会从不同的要件来确定。如果对个体工商户存在职务侵占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在我国挪用个体户的货款20万什么罪,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在我国挪用个体户的货款20万的,一般是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单位的,还是公司的公款。都是不能被个人所挪用的,但是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挪用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