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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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经营罪中,若涉及放贷犯罪,那么构成要素通常包含:没有经过国家审批就开展借贷业务,这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此外,犯罪人进行借贷的行为频繁、职业化、还具有持续性,其借贷利率远超法定范围。这些违法放贷的行为会破坏金融秩序。

非法经营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指个人或企业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比如说,未经授权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经营行为的性质、规模、对社会的风险和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

在非法放贷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经过许可,违反国家规定的放贷行为,如果具有营利性、长期且频繁向不特定对象进行,不论金额大小,都可以被视为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这种行为可以被定罪。具体来说,就是两年内向不特定多数人出借资金超过十次。

非法经营罪中的放贷行为立案,会综合考虑放贷金额、对象人数、利率高低以及造成的实际危害等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违反监管法规,以盈利为目的,频繁向不特定多数人放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非法放贷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复杂性。如果情节较轻,犯罪人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或者被要求缴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法所得。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人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