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认定
团伙盗窃主
从犯时,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
1.起意方面:
在盗窃
犯罪里,最先提起
盗窃犯意的人往往会被认定为
主犯。
因为其在整个犯罪的起始阶段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2.行为表现:
组织、策划、指挥盗窃活动的人,毫无疑问是主犯。
这些人对盗窃行动进行统筹安排,掌控着整个犯罪过程。
另外,那些积极实施盗窃行为,且在其中作用显著的,同样属于主犯。
而听从主犯安排,实施辅助行为的人通常是从犯。
像在盗窃时负责望风,或者提前准备作案工具等行为,都属于辅助行为。
3.
分赃情况:
一般来说,分赃较多的人为主犯。
不过,这并非绝对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多方面情节来判断,比如每个人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以及对犯罪最终完成所起到的作用等。
主犯由于对团伙盗窃起主要作用,所以要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
处罚。
从犯起的是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具体认定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小胡提出盗窃某商店的想法。随后,小朱组织、策划了此次盗窃活动,明确了分工。小朱和小李负责进入商店实施盗窃,小胡负责在外面望风。盗窃得手后,小朱分得大部分
赃款。小李和小胡认为自己也参与了盗窃,应分得更多,与小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起意方面看,小朱提出盗窃想法,符合主犯特征。
2、行为上,小朱组织、策划、指挥盗窃,积极实施盗窃且作用大;小李积极参与实施盗窃;小胡听从安排望风,所以小朱是主犯,小胡是从犯。而小李参与实施盗窃作用较大,需结合全案判断是否为主犯。分赃上小朱虽分得多,但最终主
从犯认定要综合多情节。主犯小朱担全责,从犯小胡可从轻、减轻或免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