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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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否打官司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被指控职务侵占,嫌疑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程序为自己辩护;如果是受害方,也可能需要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身权益。通常,如果双方能通过协商达成赔偿等和解方案,也可不通过打官司解决。但如果案件性质严重、双方分歧大,打官司往往是必要的。

针对职务侵占一事,其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主要源于职务侵占罪属于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公诉案件范畴。

侵占犯罪的起诉,并不需要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款,尽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自我控告的案件(即自诉案件),然而,它实际上仍然属于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部分,因此,对于涉及到侵占罪的纠纷来说,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是无需支付任何诉讼费用的。只有在民事诉讼中,才会被强制要求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

职务侵占罪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般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检察院会认真收集证据,仔细审查案件事实,有力指控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认定有罪,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

在职务侵占案件的诉讼中,关键证据包括:被告人身份与职责证明、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财务记录、获取财产价值的审计或评估报告、主观恶意证据如证人证言和供述,以及未归还财物的证明。这些证据的综合考量有助于判定被告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