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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时间:2025.04.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违章 阅读:1406人
律师解析:
交警的强制措施种类丰富,解除方式各异。
1.扣留车辆:
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例如,车辆发生事故被扣留后,一旦相关检验鉴定完成,交管部门就会按此规定通知车主前来领取。
2.查封、扣押:
应及时作出解除决定。
若情况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某案件涉及复杂情况,经批准后依法延长了查封扣押期限
3.专业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强的检验,交管部门会委托专门机构鉴定,鉴定结论由鉴定人签名。
结论确定后,依情况解除相应强制措施。
4.解除情形:
当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或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时,交警会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总之,交警会严格依照规定处理强制措施的解除事宜。

案情回顾:

小何驾车发生事故,车辆被交警扣留。同时,因案件涉及复杂情况,交警对小何部分物品进行了查封、扣押。此外,交警还委托专门机构对小何的精神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小何认为检验鉴定时间过长,影响其取回车辆和物品,要求尽快解除强制措施,但交警表示需按规定流程进行。

案情分析:

1、关于扣留车辆,依据规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通知小何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及相关物品。
2、对于查封、扣押,若情况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专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应依情况解除相应强制措施。当小何履行相关义务或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时,交警会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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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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