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股东
投资款不能随意撤回。
公司成立后,股东所出的资金就成为了公司的财产。
要是
股东抽逃出资,很可能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这是违反
公司法规定的。
2.不过有特殊情况。
经其他股东全都同意,并且符合法定程序时,公司可以减资,这样股东就能收回部分投资款。
公司经营期限到了、依法
解散清算,在
清偿债务后若有剩余财产,股东能按比例分配,相当于投资款变相撤回。
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也会涉及股东权益调整,对投资款处置有影响。
3.总之,股东投资款撤回得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然会面临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和小胡是某公司的股东。公司成立后运营良好,但小许因个人原因想撤回投资款。小许未与其他股东商量,私自转走了自己的投资资金。小李和小胡得知后,认为小许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和他们的利益,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小许将资金转回公司账户,小许则认为自己有权撤回资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公司成立后股东所
出资金成为公司财产,股东不能随意撤回投资款。小许私自转走资金的行为属于
抽逃出资,违反了公司
法规定,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2、若股东要撤回投资款,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如经其他股东全部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减资等。小许未按合法程序操作,其行为面临法律风险,应将资金转回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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