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诉讼二审并非一概开庭,而是以不开庭为例外情况。
2.按照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处理上诉案件时,原则上要组成合议庭进行
开庭审理。
3.不过,存在特定情形可不开庭审理。
具体如下:
对于不服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和
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案件。
上诉请求明显无法成立的案件。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晰,但适用法律有误的案件。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需
发回重审的案件。
经合议庭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
当事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意见后,若认为
事实清楚,这些案件可不开庭审理。
4.总之,二审通常会开庭,但在符合上述条件时,也存在不开庭的可能。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
一审法院判决有罪,小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处理该上诉案件时,小许认为二审必须开庭审理,而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晰,但适用法律有误,属于可不开庭审理的情形,决定不开庭审理,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处理上诉案件原则上应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存在特定情形可不开庭审理。本案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晰,但适用法律有误,符合可不开庭审理的条件。
2、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本案不开庭审理,符合法律规定,并非所有刑事诉讼二审都需开庭,以不开庭为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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