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开庭时,双方
当事人原则上都应到庭。
2.要是原告无故不到庭,法院有可能按
撤诉处理。
而被告经
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能够
缺席判决。
3.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像一方当事人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时,可提前向法院申请
延期开庭,经法院准许后可不实际到庭。
委托
代理人到庭也行,只要代理人获得特别授权,能代表当事人行使相关
诉讼权利、履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于当事人到庭。
4.所以并非绝对双方都得亲自到场,但当事人到庭有利于充分表达自身诉求,积极参与庭审辩论等,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比如在庭审中,当事人亲自陈述案件事实,能更准确清晰地传达关键信息,使法官更好了解情况,进而做出公正裁决,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
起诉小李偿还借款,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开庭当日,小许因突发疾病无法到庭,也未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小李则认为借款已还清,没必要出庭,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小许与小李均未在庭审时现身,引发
案件处理方式的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原则上都应到庭。本案中小许无故不到庭,法院有可能按撤诉处理;小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能够缺席判决。
2、若一方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提前申请延期开庭或委托特别授权代理人到庭。但小许未提前申请,未满足特殊情况的处理条件。当事人到庭利于充分表达诉求、参与辩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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